当前位置:墨水屋 >

办事指南 >党员党籍 >

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

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

失联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怎么处理

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扩展资料:

调查结束后,没有联系到这些党员的处置办法。

1、对党员的联系不到两年,他们的组织关系和文件应暂时保存在原始的党支部,党支部要继续寻找工作,不再转移组织关系,暂停他们的党员。对于被暂停党员资格二年以后,确实不能联系的,应当按其脱离党的规定予以开除党籍。

2、为党员已经失踪2-10年,区委组织部应当做一个单独的注册管理,以及党员的文件应由基层党委保持一致,没有任何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员应当暂停。

3、失散十年以上的党员,应当被主动开除党籍。

4、仍在试用期内,确实不能接触的,应当取消试用资格。预备党员出国定居的,不再办理转制手续,也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保留预备党员的资格。

标签: 党员 失联 党籍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ww.moshuiwu.com/dydjjy/46d1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