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新区分部上班时间
- 公积金
- 关注:4.11K次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新区分部上班时间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逢周三中午不休息。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2幢。
二、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珠海购买住房所需材料如下: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的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9)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三、贷款办理条件: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ww.moshuiwu.com/gjjjy/wz89w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