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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赤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7赤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除了减轻老百姓负担,也有让老百姓方便、及时、快捷就医的目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欢迎阅读!

2017赤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7赤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近日,记者从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确定:全部参保人员统一调整为150元。缴费期限截至2017年2月底。

据介绍,调整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成人减少一半,新农合缴费增加,未成年人缴费增加。2016年的缴费标准为:新农合参保人员120元/年;城镇居民成人300元/年;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为60元/年。

此次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从服务民生、基金收支平衡等角度出发,结合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际情况,确定2017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50元。并继续实行预交费制度,即参保居民应在2017年2月底前缴纳2017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工作人员提醒,想要参保的人员需在近期留意社区等部门张贴的缴费公告,待可以缴费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在缴费期限内至社区等部门进行缴费。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未如期缴费的人员,系统将视为自动停保,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赤峰2017年执行医保新政策解读

7月22日,记者在赤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精神,赤峰市于日前出台、审议并通过了《赤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对赤峰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结化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公平统一。

届时,赤峰市广大参保居民将得到更多实惠:新农合参保人员用药范围扩大;有效消除居民城乡流动的.制度障碍,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医院也不需要设置几套不同的结算系统对应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方便患者就医和医院管理;统一主管部门,规范服务流程,有助于增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能力,尤其是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流动就业人员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参保患者不用再东奔西跑,避免找错门,真正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赤峰市将在8月底前出台《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部分信息网络的整合工作;10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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