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6年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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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2016年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又怎样的.?以下是详细的内容介绍,欢迎阅读,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根据经验,十级工伤在1万元左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未在1个月内申请工伤,申请之日前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杨浩律师批注:已购买社保的单位应当及时申报工伤。单位未在1月内申请,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日起1年内申请。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若劳动者工资低于合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即5484元×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4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5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十级工伤通常为3-6个月。
六、住院护理费:
计算方法:5484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七、住院伙食补助:
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
九、交通费:
计算方法: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通常为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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