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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详解

广东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详解

广东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广东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详解

1、适用对象本保险适用于年满16周岁以上,享有本市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或享有村集体经济股份村民待遇的本市户籍“农转居”人员。

2、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村经济组织根据“农转居”人员的实际收入情况,与“农转居”人员商定,确认后申报。番禺、花都区缴费基数最高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5%;从化、增城市缴费基数最高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40%;其他区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0%。经济条件许可的经济组织和“农转居”人员,缴费基数上限也可以参照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标准确定。缴费比例: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缴纳,按参保人缴费基数的24%计缴,具体的分摊比例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商定,但个人的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其缴费基数的8%。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8%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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