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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7考研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人数

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收80人(含推荐免试生6人)。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0人,不招收推荐免试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全国统考科目: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② 204 英语二 (100分)。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复试拟于2017年4月中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课参考教材:《会计》(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不具体指定参考书目。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 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和入学时间

(一)录取:根据我院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入学时间:2017年秋季,具体时间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两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周末上课方式,学制为二至三年。

(二)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全程3.3万元/人(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实际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可以分两次缴清,每次缴纳1.65万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全程8万元/人(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实际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可以分两次缴清,每次缴纳4万元。

(三)奖学金:

依据学院现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设置新生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具体如下:

1.新生奖学金: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2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生,三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入学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获奖人数不超过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总数的20%。原则上各等级名额分配如下:特等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

新生奖学金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参评。

2.普通奖学金:每生每月生活补贴600元;一年按十二个月发放。

3.优秀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评定比例为本班级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约占20%,二等奖约占30%,三等奖约占50%。优秀奖学金将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评定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学金。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

上课地点:厦门

(二)学位授予: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将由我院授予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证书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招生咨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592-2578126、2578128

E-mail:

网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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