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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南宁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宁生育津贴怎么计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宁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南宁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统一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计算支付天数。

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总和÷生育当月缴费人数÷30日×支付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

(四)在境外生育或就医的费用。

(五)非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除外)。

(六)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医疗费用。

(七)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八)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九)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导致妊娠终止,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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