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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加强寄宿生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防学生住校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为家长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寄宿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老师的管理。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加强教育,及时向老师反映学生在家的表现,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按时起床、就寝,严禁夜不归宿;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喧哗,不得玩危险游戏。

3、未经寄宿生管理员老师允许,严禁私自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外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4、严禁挟带火柴、打火机、刀具、鞭炮等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除电灯以外,禁止使用任何电器,更不得私接电路。

5、未经允许,除管理教师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不得在上课、晚自习期间探望学生;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宿舍内严禁留宿、串宿,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校外住宿,不得私自回家。

6、寄宿生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钱物可在宿舍管理教师处存放。

7、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定期更换被褥,勤洗澡,勤洗手脸,勤换衣服;有病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并及时医治;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得在校外饮食没有卫生保障的食物。

8、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宿舍管理教师报告。

9、严禁参与、吸烟、饮酒、偷盗等违法违纪活动。

10、返家途中,不得骑自行车上公路,更不得带人、超车;不得乘坐“病车”、农用车、超员超载车。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因寄宿生违反以上学校安全规定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学生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本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小学阶段住校时间内有效。未尽内容,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内容为准。

宿舍管理教师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寄宿生签字: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2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外住宿存在的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

1、常去学生住处看看,及时向学生临时监护人(房东)了解孩子一个阶段的食宿情况,有无白天睡觉,夜不归宿的现象。

2、常到班主任处问问,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有无迟到、旷课、上课睡觉、不遵守校规校纪等现象。

3、不要给孩子过多的零用钱。

4、要求孩子在周末放假期间及早回家,避免因周末闲暇无事而滋事生非。

5、当学生将来路不明的物品拿到住处或拿回家时,要及时过问。

6、严禁孩子留他人住宿。

7、严禁用蜂窝煤炉子取暖。

8、告诫孩子出门时关锁好门窗,将本人的贵重物品不用时带回家或寄存在学生临时监护人(房东)处。

9、学生家长(监护人)如发现学生出现异常行为,应及时通知学校,以便双方及时调查原因,解决问题。

10、学生因事或病确需请假,学生家长必须亲自到学校履行请假手续。

1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学生家长必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出外住宿。

12、学生因在校外住宿,造成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和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学生家长(房东): 学生:

班主任:

官庄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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