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贺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工资待遇
- 关注:8.11K次
导语: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目前2017年广西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当然我们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2017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南宁、柳州等地最低工资由1200元调高至1400元(月薪制),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达到1000元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1月起执行。
从2015年1月起,广西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400元、1210元、1085、1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上调。
适用区域:
一类地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饮州市
二类地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地区:和县级市
四类地区:各县、各治县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这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最低工资内除了“五险一金”中需扣除个人缴纳的部分,其余的加班费、特殊津贴及非货币性收入(如食物等)都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ww.moshuiwu.com/gzdyjy/xn16g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