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员工请假条
- 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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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NT-HR-04
备注:请假应提前办理和审批,否则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因急病未能亲自办理的,必须及时打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
请假1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申请人 | 部门 | |||
请假类别 | □ 事假 □ 病假 | |||
请假时间 | 自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
部门负责人 | 总经理 |
请假1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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